痧证之一。《痧胀玉衡·手臂痛痧》:“手臂有痧,攻及脏腑者为紧痧,不攻脏腑者为慢痧。慢痧之症,惟刺手臂,紧痧之症,兼服痧药。”参痧条。
见竹林寺女科秘书条。
书名。系《史载之方》、《全生指迷方》和《洪氏集验方》三书的合刊。建国后有排印本。见各该条。
又称埋针疗法。是指将皮内针浅刺穴位皮下并留置较长时间以治疗疾病的方法。临床操作时,首先应选以易于固定而又不影响肢体活动处(如背部、四肢或耳部等)的穴位。如用颗粒式或环式皮内针,可横刺;如用揿针,则直刺
见古本康平伤寒论条。
舌有灰黑晕两条呈弧状。为脏腑热极,热毒内壅,宜先急下泄热,再用清热解毒之剂(见《伤寒舌鉴》)。
腹的上部,位于胸部与脐之间的部分。《灵枢·经脉》:“是主血所生病者,……大腹水肿。”
详内痛外快条。
见《福建中草药》。为野鸦椿子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宋代医家。著《小儿药证》一卷,已佚。现有从《医方类聚》的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