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
①即肌肉。详该条。②肥人的一种类型。《灵枢·卫气失常》:“皮肉不相离者,肉。”参肉人条。
①即肌肉。详该条。②肥人的一种类型。《灵枢·卫气失常》:“皮肉不相离者,肉。”参肉人条。
出《诸病源候论》卷十八。五疳之一。详五疳条。
书名。3卷。清·吴金寿刊刻于1831年。本书汇萃苏州名医叶桂、薛雪、缪遵义三家医案,所选大多证治熨贴,议论中肯。本书收入《中国医学大成》中。
病名。见《世医得效方》卷十六。即沉翳内障。详该条。
证名。亦称十指麻木。指手指不觉痛痒,麻木不适。多因风湿入络,或气虚兼有湿痰,瘀血阻滞所致。常为中风先兆。《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中风论》:“中风者俱有先兆之证。凡人如觉大拇指及次指麻木不仁,或手足不用,
脉学著作。9卷。清·王贤撰。刊于1711年。王氏论述脉法,采摭《难经》要旨为提纲,并广引诸家学说,删繁纂要,附述己见以求脉理贯通。
阴交、阳交两穴的合称。详见二陵条。
痿证之一。见《证治汇补·痿躄章》。多由产后恶露未尽,或跌仆损伤,瘀血不消所致。症见四肢痿软,不能运动,兼见疼痛、脉涩等症。治宜活血行瘀为主。用桃红四物汤加味,或用归梢汤。参见痿条。
指腰脊萎软不举,步履艰难之症。因精髓衰少,骨骼枯萎所致。《素问·瘘论》:“肾气热,则腰脊不举,骨枯而髓减,发为骨痿。”《脾胃论》卷中:“肾者水脏也。今水不能胜火则骨枯而髓虚,足不任身,发为骨痿。”《寿
痰证之一。①一名虚痰。《医学入门》卷五:“聚于肾,多足膝酸软,腰背强痛,肢节冷痹骨痛,名曰寒痰,又名虚痰。”“寒痰因形寒饮冷,色深青黑如灰,善唾,或喘,轻者五积散、藿香正气散;重者温中化痰丸、古半硫丸
见《金匮要略》。即甘草小麦大枣汤,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