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不宜用补益药,以免加重病情。
见《外台秘要》卷十五。即风引汤第一方,见风引汤条。
证名。见《审视瑶函》卷三。指翳膜之浑厚肥大,掩蔽黑睛瞳神者。参见膜条。
因血虚所致的痰证。《症因脉治》卷二:“血虚痰,五心烦热,形体消瘦,六脉细数。”治宜养血化痰。方用加减四物汤加贝母、杏仁、青黛等。参见痰证条。
【介绍】:见王朝弼条。
指小儿心神受到拂逆而致的精神神经症状。《古今医统》:“小儿随其心性,不可触逆;凡有所爱之物,不可强直取之。心神所好,若不遂欲,心气解散,神逐物近,不食不言,神昏如醉,四肢垂軃,状如中恶者,称为物触。”
指人体头面部的孔窍,眼、耳、口、鼻等。头面为诸阳之会,故称。马莳《灵枢註》:“七窍者,阳窍也。”参见七窍条。
证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六。指因痘毒过盛,继发感染而成。其证患处破烂,脓水淋漓,甚则蔓延遍体。治疗用茶叶适量,开水浸泡后湿敷。
【介绍】:见张仲华条。
见《本草经集注》。即牡荆子,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