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方著作。又名《十三科古方选注》。清·王子接撰于1732年。3卷。书中选录古代医家方剂。分为条目(系将《伤寒论》中主要方剂予以分类)和伤寒科、内科、内科丸方、女科、女科丸方、外科、幼科、痘疹科、眼科、
出《救荒本草》。为金针菜之别名,详该条。
见《景岳全书·外科钤古方》卷六十四。琥珀(甘草水煮)、珍珠(炒,或豆腐包蒸)、朱砂、钟乳石(同甘草、木香各一钱同煮)、炒飞罗面各三分半。为细末,每服二至七厘,加冰片半分,用土茯苓一斤,病在上加木香二钱
脉象。脉上溢于鱼际。为阳气关闭于外,阴气格拒于内,故称。《难经·三难》:“遂上鱼为溢,为外关内格,此阴乘之脉也。”
见《南京民间药草》。为旋复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雷公藤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指小儿瘰疬之由胎毒引起者。妊母素多恼怒,或气郁化火,或肝脾血虚有热,致儿禀受肝胆二经之热,生下后,于肝胆二经循行部位的耳前颈项间生核累累如珠。如发寒热者,先用小柴胡汤加当
病证名。《银海精微》:“此乃肝气凝滞,脾胃停风湿也,或因天行赤眼之后,……不能调养,使血凝于胞睑之间,名曰瘀血。治之须番上下胞睑,劆洗瘀血至尽。宜服退赤散、当归散。”
指疾病的根源或病灶。《后汉书·华佗传》:“君病根深,应当剖腹。”
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蛔结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内犯,致蛔死而与肠中糟粕相结,引起腹中大痛,大便不通。宜用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大黄芒硝煎汤稍冷服之,下其死蛔与宿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