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见杨敬斋针灸全书条。
见《药物生产辨》。为菊花药材之一种,详菊花条。
指人体正气的自然调节机能,不假药物而能恢复健康。临床过程中出现体温正常,气血调和,食欲增加,二便通利等,是阴阳趋向平衡的现象。《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
病名。出《外科启玄》卷六。系生于腘窝下方合阳穴处之疽。多因湿热邪毒蕴结所致。治宜解表托里除湿清热,内服羌活汤;如已成脓则切开引流,按溃疡治疗。余参见痈、疽各条。
【介绍】:见嵇清条。
出《素问·方盛衰论》。多由肾阳素亏,劳累过度,房事不节或久病失养所致。包括:①肾的阴阳之气俱虚。症见滑精早泄,尿后余沥,小便频数而清,甚则不禁,腰脊痰软,听力减退,短气,四肢不温,面色少华,舌淡苔白,
寒湿的气候环境中产生的致病物质。《素问·五常政大论》:“厥阴在泉,清毒不生。”
病证名。见《症因脉治》卷三。指由于湿热郁久,化火转燥而成的三消证。湿火伤肺为上消。证见烦渴引饮,咳嗽面肿,寸脉数大,宜用清肺饮;湿火伤胃为中消,证见多食易饥,面黄身肿,关脉数大,宜用加味清胃汤;湿火伤
祛除湿邪的统称。分化湿、燥湿、利湿等法。湿在上焦宜化,在中焦宜燥,在下焦宜利。脾主运化水湿,治湿应注意健脾。详见化湿、燥湿、利湿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