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湖南药物志》。为夜关门之别名,详该条。
见元机启微条。
药物学著作。3卷。北宋·和剂局陈师文等编。后经多次修订。约刊于十二世纪初(北宋末)。本书原为《和剂局方》(后改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一书的附录部分,后抽出印单行本。内容系选录《证类本草》中的常用药4
证名。指手足筋脉弛缓无力,类似四肢不收。多由风邪乘袭经脉所致。《备急千金要方·诸风》:“治风懿不能言,四肢不收,手足亸曳。”宜用独活汤。《丹溪心法附余》卷一:“中风虽能言,口不斜而手足亸曳。”可用星
《张氏医通》卷十五方。石斛、茯苓、橘皮、枳壳、扁豆、藿香、牡丹皮、赤芍药各等分,甘草量减半。为粗末,每服三至四钱,加生姜一片,水煎服。治麻疹后,胃热不清,呕吐不食。
即足第四趾。又称次小趾。《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汲,吸引的意思。指心火过亢,吸引命门火妄动,以致耗损肾阴的病机。参相火妄动条。
见《卫生家宝产科备要》。为妇人分娩所准备的房屋。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瘟痧》:“寒气郁伏于肌肤血肉之间,至春而发,变为瘟症,是名瘟痧;又暑热伤感凝滞于肌肤血肉之中,至秋而发,亦名瘟痧。但春瘟痧毒受病者少,不相传染,时或有之;秋瘟痧毒受病者多,老幼相
《素问》篇名。吴崑注:“解,释也。是解释阳明经为病之义。”本篇分析阴阳经脉的实热证状和病理变化,说明阳明病恶木、恶火、恶人的道理,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