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洲公案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十六卷。清翁心存(1791-1862)撰。翁心存字二铭,号遂庵,谥文端。江苏常熟人。道光年间进士,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心存精研经史,著有《知止堂集》。该诗集于光绪丁丑(1877年)刊行。集中五言诗、七言
一卷。英国卜道成编译,中国周云路笔述。此书共分引论、论名、论表句及直接推论、论推论式及间接推论、论归纳推测法、论科学法、论谬误七章,章下分段,段下分节,各附原文于下。卷末有中西名目表,以资对照。卷首有
一卷。宋李之仪(1038-1117)撰。李之仪生平详见《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后集二十卷》辞目。《书录解题》载《姑溪词》一卷。本书为毛晋所刊,凡四十调,共八十八阕。之仪以尺牍擅名,而其词亦工,小令尤清婉
五卷。《后论》一卷,《山川地理图》二卷。宋程大昌(详见《易原》)撰。《禹贡论》,《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五卷,与《宋史·艺文志》卷数相合,然今所见宋刻本及文渊、文溯、文津、文澜四阁库书均著录为二卷,《总
不分卷。明陶琬撰。陶琬,字稚圭,号别峰,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崇祯末诸生。明亡,殉节死。是集为邑人柴源岷所编。陶琬之学以佛为宗,其诗文多类禅偈,不出李贽、屠龙之习。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一卷。清叶承宗(生卒年不详)撰。叶承宗字奕绳,山东历城人,顺治三年(1646)进士,曾任临川县尹,死于难中。著有《泺函》,其第十卷收杂剧《孔方兄》、《贾阆仙》、《十三娘笑掷神奸首》、《狗咬吕洞宾》等四
二卷。清方芬撰,方芬,生卒年不详,号采芝,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人,诗人方维翰之女,国学程某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在《贩书偶记》有记载,有咸丰六年(1856)古歙程氏刊本。另著有《红蕊山房学吟稿》。
三卷。傅熊湘(1882-1930)撰。博熊湘生平详见《国文法》条。傅氏曾以文名驰誉湘湖。卒后,由其友人辑遗刊行,即为此文。是文卷一为《湖南图书馆分类目录序》谓“不抉四部,即无以容纳新书,不变通杜威十进
七卷。明马愉(1395-1447)撰。马愉,字性和,临朐(今山东临朐县)人。明宣德二年(1427)进士第一。正统五年(1440)以侍讲学士入直文渊阁,累官至礼部右侍郎。著有《澹轩集》。愉逝后诗文散失。
八卷。清马国翰(1794-1857)辑。国翰字词溪,号竹吾,山东历城(今济南东郊)人。清文献学家、藏书家、目录学者。梁《七录》有《论语谶》八卷,宋均注,《隋志》时已亡。而《唐志》有宋均注《论语纬》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