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写本残卷。浙江上虞罗振玉影印本,为唐入写经之一。此残卷为魏王弼《周易》注的第三、第四卷中的内容。据考证,第三卷乃唐高祖时写本,第四卷亦为初唐人所抄写,弥足珍贵。
二卷。清王铎(1592-1652)书。王铎字觉斯,一字觉之,号十樵,一号嵩樵、痴庵,孟津(今属河南)人。王铎博学好古,工于诗文;行草宗二王,正书出钟繇,名重一时,与董其昌并称,有《拟山园法帖》。该帖中
一卷。《二集》一卷。《新集》一卷。清刘云份选订。刘云份,生平不详,字青夕,淮南人。据书前宗元鼎所写序言,可知此书当刊于野香堂康熙十二年(1673)八月。有刘云份自序文。初集选七十七人,二集选六十八人,
十卷。明朱廷立撰。廷立,字子礼,号两崖,通山(今属湖北省)人,嘉靖癸未进士,早年受学王守仁,督北畿学政时提倡正学,精于藻鉴,人称朱夫子。官至礼部右侍郎。著有《盐政志》、《马政志》、《家礼节要》、《两崖
一卷。清邹伯奇(1819-1869)撰。伯奇字一鹗,又字特夫,南海(今广东南海)人,诸生。同治中两诏征赴同文馆,以疾辞。精于天文历算,著有《补小尔雅释度量衡》、《粟布演草》、《学计一得》、《格术补》、
三卷。曹尔成撰。其生卒年不详。尔成字得忍。无锡(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禹贡正义》成于康熙十三年(1674)。该书多据蔡沈集传,间或出以己见。其说则有背于经文,且无所依据。有清乾隆二十七年(176
四卷。明陈士元(生卒年不详)撰。士元字心叔,应城(今湖北应城)人。官至滦州知州。是书专阐经文取象之义,前有士元自序,以京房之学为太卜所藏,此说殊难成立。且京氏之法绝不主象,而士元引以为明象之证,亦失其
八十卷。南宋胡宏(1106-1162)撰。宏字仁仲,号五峰,建宁崇安(今属福建)人。安国季子,以荫补右承务郎。秦桧当国,避而不出,笃意理学。著有《知言》、《皇王大纪》、《五峰集》。书分三纪,《三皇纪》
见《庄子》。
① 六卷。《补遗》一卷。元许恕(?-1314)撰。恕字如心。江阴(今属江苏)人。元至正中,授澄江荐院山长。不久天下已乱,恕乃辞官遁迹海上。与山僧野人为侣。此集为其子礼部主事节所辑。六卷,《补遗》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