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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案续编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一自犯罪发遣、伪造赦文假印,至积匪勒赎窝分共九条,卷二自索欠抢夺公牛殴伤事主身死,至出嫁侄女犯奸、主使勒死共十一条,卷三自卑幼致小功尊属笃疾,至因奸谋杀本夫致死母子二命共十条,卷四自刁奸挟制窘辱自缢三命,至嘱令假装自缢致毙共七条,卷五自捏词诬控、致子自缢,至因子被贼诬扳、讥伯气忿轻生共七条,卷六自持斧空言放火辱骂、共殴致死,至窃图养子、致毙幼孩共十五条。是书多为督抚题奏或咨拟定罪名,经刑部驳令改拟的案件文件。每题各案叙述完整,且标有年月日,甚便查考。有嘉庆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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