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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公经说辨疑

七卷。近人曹林撰。曹林字山公,湖北武昌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没有序例。卷一为《周易》,卷二为《尚书》,卷三为《诗经》,卷四为《周官》,卷五为《仪礼》,卷六为《礼记》,卷七为《春秋》三传。书中参考众说,时出独见。如“辨管仲不死子纠”,据史实而考定子纠是众人杀死,非管仲所杀,谓离经而争子纠桓公的少长及管仲能不能杀死子纠,没有意义。又谓《尚书·禹贡》“东汇泽为彭蠡”,“东”字当断,“汇泽”二字当连,“为彭蠡”足上为句;下文“东迆北”当断,“会于汇”足上为句。意即汉水东端,其汇泽名彭蠡,江水至于东陵,东而又北,然后会于汇,而不是汇在江的北边。他如“驳欧阳修《濮议》,”“解《周官》六年,五服一朝’”皆义新而理惬。至于“论宣公烝夷姜之失实”、“晋人从曲沃之误解”、“豳诗兼夏正周正”、“孔氏非三世出妻”等,俱文从理顺,但前人皆已论及,而不言所本,是其缺憾。有民国九年(1920)铅字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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