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十卷。明蒲秉权(约1630前后在世)撰。蒲秉权,字度之,号平若,湖广永明(今湖南江永)人,生卒年未详。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任江西建昌令,举卓异,升吏科给事中,再起为两宁兵备道,转肃州副使。著
十二卷。总例一卷。元吴澄(详见《易纂言》)撰。此书仿陆淳《春秋纂例》之体例,采摭诸家之言,各附于经,而间以己意论断。首为《总例》七篇,其“天道”、“人纪”二例为吴氏所首创,其余“吉”、“凶”、“军”、
二卷。明徐复祚(1560-?)撰。复祚字阳初,号暮竹,又号三家村老,江苏常熟人。大司空徐栻之孙,博学能文,雅擅词曲。清无名氏《传奇汇考》著录此剧,谓明时旧本,不知谁作。清王应奎撰《柳南随笔》卷一载:“
二十二卷。《附录》一卷。明陈耀文编。耀文字晦伯,河南确山人,生卒年均不详。嘉靖进士,累官陕西行太仆卿。著有《经典稽疑》、《天中记》等。本书取唐《花间集》、宋《草堂诗余》二书之首字为名,以花代唐,以草代
七卷。明邵一儒编。邵一儒字仲鲁,山东海阳人。生卒年不详。是书成于万历四十七年(1620)九月。时廷议以万历四十八年(1621)八月以后为泰昌元年(1621),故其序以泰昌纪元。徐献忠曾有《六朝声偶》,
一卷。三国吴韦昭撰。韦昭(204-273)字弘嗣。晋时避司马昭讳,改称韦曜。吴郡云阳(今江苏丹阳县)人。初以丞相除西安令,归为尚书郎,迁太子中庶子。孙皓即位,封高陵亭侯,累迁中书仆射,领左国史。后因触
二十三种,六十三卷。民国冒广生(1873-1959)编。冒广生字鹤亭,吴疚斋,江苏如皋人。光绪年间举人,官刑部郎中,入民国后,曾任上海太炎学院教授,建国后任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特约顾问。丛书原为淮上段朝
六卷。明徐袍(生卒年不详)撰。徐袍字仲章。此书采集前代的事迹,以及先儒的议论,分类成书。全书分目八十一。内容丛杂琐碎。
十卷。清毛士(详见《春秋三子传》)撰。自唐人陆淳述啖助、赵匡两家攻驳《春秋》三传之言,作《春秋集传辨疑》,一字一句,有意求暇,《春秋》学研究发生了很大转折,“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始终”(韩愈《赠
无卷数。清纪克扬撰。克扬详《易经讲义》条。此书乃为举业而作之讲义,每章不录经文,只于章目后略敷数语,无甚精到之见。《四库全书》采用者为励守谦家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