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1284伊儿汗国第三代汗。又称阿合马。※旭烈兀汗第七子,※阿八哈汗弟。忽推哈敦所生。元至元十九年(1282),父死后,自谷儿只奔丧。时诸王分成三派,互争汗位,他以王族中之年长者身份,被推举为汗。热
即“葛逻禄”(2184页)。
①北周以敦煌县改名。治所在今甘肃敦煌县西。隋大业初改名敦煌县。 ②隋开皇十九年(599)置,治所在今宁夏中宁县东鸣沙州,并为环州治所。武德二年(619),于此县置西会州,贞观六年(632),更置环州,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旧俗之一。取猎获的野羊、野猪、狗熊等兽头骨和宰杀的牛头骨悬挂在长屋过道的板壁上。有角的留双角和前额骨,无角的完整保留。一些头骨还被涂染红色。以悬挂头骨多为荣,意在显示主人的英武和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浪卡子境。洪武(1368—1398)初,明在其地置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参见“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1887页)。
西域官名。西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置。驻车师前王庭交河城(今新疆吐鲁番西交河城故址)。掌管西域屯田事务,监督安辑附近诸国。直接听命于朝廷,并在一定程度上受西域都护节制。副职称为史。其属官有丞、司马、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金代河阴县黄河神庙。在今河南荥阳县北。大定二十七年(1187)敕号。详见“昭应顺济圣后”(16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