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王世勋碑
元代碑刻。亦称“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虞集(1272—1348)撰文。集字伯生,世称邵庵先生,崇仁(今江西崇仁)人。曾任秘书少监、翰林直学士兼国子祭酒、奎章阁侍书学士等。文宗至顺二年(1331)奉诏撰文立此碑。碑文收入《道园学古录》、《元文类》等。1933年在甘肃武威北30里石碑沟发现原碑,正面汉文,背面回鹘文。碑文叙述回鹘人起源、西迁之史事较其他史料详尽,而对元代亦都护(国主名,意“幸福之主”)高昌王帖木儿补化先祖及其后裔事迹的记载也有独到之处,是研究回鹘史或高昌史的珍贵资料。
元代碑刻。亦称“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虞集(1272—1348)撰文。集字伯生,世称邵庵先生,崇仁(今江西崇仁)人。曾任秘书少监、翰林直学士兼国子祭酒、奎章阁侍书学士等。文宗至顺二年(1331)奉诏撰文立此碑。碑文收入《道园学古录》、《元文类》等。1933年在甘肃武威北30里石碑沟发现原碑,正面汉文,背面回鹘文。碑文叙述回鹘人起源、西迁之史事较其他史料详尽,而对元代亦都护(国主名,意“幸福之主”)高昌王帖木儿补化先祖及其后裔事迹的记载也有独到之处,是研究回鹘史或高昌史的珍贵资料。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
清代新疆和阗军政长官。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副都统改置。驻和阗。下有协办大臣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5员,贴写4员,分管印房、粮饷、军台诸事。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
即“小辽水”(150页)。
1913年,云南西双版纳勐龙傣族人民不堪土司压迫剥削,在岩宰领导下揭竿起义,参加斗争者达3000人,攻破勐龙城,将土司驱逐出境。岩宰等打开土司谷仓,将粮食发放给农民。土司逃匿于森林,遣人向思普沿边行政
元代供奉八思巴帝师之殿堂寺庙。又作帝师寺、帝师庙、八思巴帝师殿。至元七年(1270),世祖尊礼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帝师,十七年(1280)卒,赠“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
见“吴克勤”(1074页)。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至元八年(1271)置,十三年改丽江路总管府,二十二年(1285)罢总管府,立丽江路军民宣抚司,此后仍用旧名,称察罕章宣抚司。察罕章为元代云南地区名,亦为族名。地区名,约指今云
藏语又称红布,意为“管家”。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一人被封为此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座落于契丹东京道黄龙府(今吉林省农安县)。是我国现存最北的一座大型砖塔。建于辽圣宗时期(982—1031,一说建于金初)。为八角十三级密檐式实心砖塔。已残破,经整修,现高4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