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见“耶律杨六”(1313页)。
见“元宝炬”(237页)。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元年(1403),由※必里千户所升置。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境。初以故千户哈即尔加弟喇嘛失加、千户阿卜束男结束为指挥佥事。五年(1407),奉朝命与护教、赞善诸王和朵甘、陇答卫等复置驿站
党项羌葬俗名。宋代麟(今陕西神木县)、府(今陕西府谷县)二州党项族中,男女私奔情死于野,双方亲属寻觅其尸体,用绸缎包身,外裹以毡,束以皮条,椎牛设祭。然后择峻岭,架木高丈余,称为女棚,置尸于上,以谓升
见“颉利俱利薛沙耽弥可汗”(2166页)。
见“脑毛大”(1901页)。
满语音译。官名。后金天聪八年至清顺治十七年(1634—1660)管理巴牙喇营事务的武官。《清会典事例·护军统领》载:“国初设巴牙喇营,统以巴牙喇纛额真,佐以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改巴牙喇甲喇额真为此
见“延吉府”(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