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律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①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明昌二年(1191),完颜永成进封。天兴中(1232—1234),淄州人国安用据邳(今江苏邳县西南),遣使招服,特封安用为兖王。 ②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
赏赐制度。历朝有之,元朝沿之。皇帝每年赏赐诸王、后妃、公主、勋戚固定数量的白银、缎绢、羊皮等物品,称为岁赐。其法始定于太宗窝阔台,增于宪宗蒙哥时。多者每年赐银百锭,缎300疋。为了使诸王群臣效忠,不惜
见“伊希卡噶”(807页)。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即“舜化贞”(2262页)。
即“张登发”(1182页)。
?—1150金宗室、大臣。本名乙辛。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完颜宗翰孙。初为西南路招讨使,迁汴京(今开封)留守,进兵部尚书,拜参知政事。皇统八年(1148),与乌林答蒲卢虎等廉察郡县,还,拜平章政事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为“妙音法尊”)。生于桑耶地方,出家于泽当寺。于桑浦寺从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于觉摩垅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