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喀尔喀南右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木鲁,均接绰罗斯南右翼头旗界,西至鄂兰布拉克,北至青海湖。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木鲁,均接绰罗斯南右翼头旗界,西至鄂兰布拉克,北至青海湖。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即“答儿罕”(2238页)。
古州名。今甘肃临夏。春秋以前为古西羌地。秦属陇西郡。汉武帝置罕幵县,属天水郡。后改枹罕县,属陇西郡。西晋惠帝时属晋兴郡。太宁二年(324),前凉张骏据枹罕,改为河州。北魏改置抱罕镇,移治所今临夏县。至
清代在海南岛黎族腹地委任的基层头目。一般辖一小峒,或有辖一大峒者。由总管(辖一大峒或数峒)代理加委,委任时总管带来帽子、长衣、布鞋、袜子和委任书、铜牌、证章。其职责是维持辖区内社会秩序,处理峒内各种纠
见“扎哈沁部”(194页)。
见“耶律章奴”(1319页)。
高车十二姓之一,北魏宗族十姓之一。亦作乙干氏。原居于大漠之西。早在东汉时就投归拓跋鲜卑。据《魏书·官氏志》载,献帝拓跋邻七分国人后,“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即令其后裔统高车之乙旃部,以此为姓。孝文帝
见“耶律隆庆”(1320页)。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其爵称之参将、游击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等参将对等改称为一、二等扎兰章
见“札合敢不”(434页)。
?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作托克托。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图尔都从子喀申和卓子。乾隆四十四年(1779),因图尔都无嗣,受命袭其爵。五十五年(1790),以办事疏懈,降为一等台吉。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