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夹巴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农民对自给自足阶层的称谓。占有一定数量的水田和旱地,有较为齐备的生产工具和牛,但不雇长、短工,也不放高利贷,自食其力,一般不愁食穿,相当于汉族地区的中农阶层。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农民对自给自足阶层的称谓。占有一定数量的水田和旱地,有较为齐备的生产工具和牛,但不雇长、短工,也不放高利贷,自食其力,一般不愁食穿,相当于汉族地区的中农阶层。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强。
阿剌伯语音译,意为“兄弟”。伊斯兰教派别之一。清末民初,由马万福(又名马果园,东乡族)为首的十大阿訇所提倡。主张凭经行教,称为遵经派。反对以往伊斯兰教各派中的汉化仪式和思想,反对门宦制度,提倡经堂教育
壮语音译,又称花街。壮族青年男女娱乐社交活动场所,与“歌圩”相似。流行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每年夏历三四月间举行,每次为期3天。有固定地点。届时,远近的壮族青年男女,身穿节日盛装,男的带沙糕、花生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又名文殊寺,因寺址在开封文殊街,故名。建筑雄伟,门楼巍峨,大殿广阔,七间四进。北廊下有清人郑怀玉等所立寺碑,谓:“河南汴梁城(今开封市)鼓楼迤东北文殊寺街旧有清真寺一座,创自唐,
见“合丹”(832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①(?—1677)清代蒙古王公。四子部落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多罗郡王※鄂木布孙,巴拜长子。康熙三年(1664),袭札萨克多罗达尔汉卓哩克图郡王。十四年(1675),驻
①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札惕、察惕、察哈、爪忽都。※札剌儿部分支之一。该部世为铁木真(成吉思汗)祖辈奴仆。后随从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建立蒙古国,多立战功。成吉思汗属下“四杰之一”※木华黎国王、蒙哥汗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乌忒米氏。嘉庆元年(1796),由健锐营前锋授蓝翎长。随参赞大臣德楞泰出师湖北,继入四川,镇压和追剿川楚陕白莲教起义,赏戴蓝翎。七年(1802),事平,回任。十一年
参见“察罕托洛亥”(2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