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
书名。乾隆十二年(1747)和硕亲王允禄等奉敕撰。6卷。初为满文,乾隆四十二年(1777)译成汉文(4卷)。记载祭仪2篇,汇记故事1篇,仪注祝词、赞词41篇,器用数目1篇,器用形式1篇,与《大清通礼》相补。满文有乾隆十二年刻本,汉文有《辽海丛书》本。是研究满族祭祀的重要史料。
书名。乾隆十二年(1747)和硕亲王允禄等奉敕撰。6卷。初为满文,乾隆四十二年(1777)译成汉文(4卷)。记载祭仪2篇,汇记故事1篇,仪注祝词、赞词41篇,器用数目1篇,器用形式1篇,与《大清通礼》相补。满文有乾隆十二年刻本,汉文有《辽海丛书》本。是研究满族祭祀的重要史料。
1847—187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同治三年(傣历1226年,1864),往游缅甸阿瓦,五年(1866)方回,继车里军民宣慰使职。至十三年(1874)得清廷批准,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设在新疆的办事机构。1937年10月,为对新疆军阀盛世才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争取国际援助,保障同苏联交通运输孔道的畅通,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设立办事处。先后由周小舟、滕代远、邓发、
藏语音译,意“游民”。旧时西藏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指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劳动能力,而主要依靠不正当方法,如行乞、卖淫、偷盗谋生者。与内地“游民无产者”不同的是在民主改革前仍保持着对农奴主的人身依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书名。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钟方纂辑。全书51卷,分别载述其山川形势、地理沿革、城乡建置、风俗物产、户口田赋、历史古迹、官制兵备、台卡屯务、王公源流等各项。所述俱详尽,是研究清代哈密地区历史的重要
我国台湾高山族鲁凯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6千余。居住在阿里山以南,大武山以北地区,包括高雄县茂林乡;屏东县三地、雾台乡;台东县卑南乡。分大南、雾台、茂林、多纳、万
见“驻藏粮员”(1553页)。
见“答剌麻八剌”(2240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