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布隆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如征收捐税、门户钱,处理婚姻纠纷等。隶属※达岗。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如征收捐税、门户钱,处理婚姻纠纷等。隶属※达岗。
晋代匈奴官号。为16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左右安乐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1626—1681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武功郡王礼敦后裔。顺治四年(1647),袭父阿赍骑都尉世职,晋二等轻车都尉兼护军参领。康熙八年(1669),擢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十二年(1673),同正黄旗满
清代满族女学者。光绪二十四年(1898)至三十六年军机大臣、礼部尚书启秀继室。著有《库雅拉启公秀事略》。
见“铁弗氏”(187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和尔盖山接本部左翼后旗界,西至沙喇哈达接本部左翼中旗界,南至搜吉乌苏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伯尔克山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二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交纳丁税。
见“绥靖城”(1971页)。
见“阿里三围”(1223页)。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招抚治古等18寨苗族首领龙答哥等175户,皆内附。以其地设长官司,龙答哥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
参见“察罕托洛亥”(2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