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语音译。解放前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对佛教庙宇头人的一种称呼。过去拉祜族群众大多尊崇佛教,许多较大的村寨都筑有佛堂,由熟悉佛理和佛教戒律的年长者担任佛堂住持,相当于汉族地区的“长老”和“方丈”。长居佛
明代北方边陲驿站。在宣府镇(治今河北宣化,为明九边之一)城西10里。暖铺前有亭,“纹梁绣拱,彩绘焕然”。亭后有正厅5间,两庑倍之,亭南为中门,中门之外又有两庑,各3间,前为大门,缭以周垣,植以花木,宏
见“六镇”(382页)。
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一说为朵颜卫都督※花当重孙,伯颜帖忽思次子;一说为花当孙,哈哈赤长子。受明封都指挥佥事,居古北口塞外,受明岁赏。早年受本卫首领长昂压制,故倚重明朝。隆庆六年(1572),与脑毛大、
藏语音译,意为“助差者”。旧时西藏领主为满足经常性乌拉差役的需要,调剂各差户的劳动人口而规定。以一※差岗地为标准,规定一定的劳力,每差岗地为9人,劳力多者或小农奴,被派往劳力不足9人者助差,此种人称“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
民国初年内蒙古西部垦务机构。民国四年(1915) 5月13日经袁世凯政府批准设立。内蒙古西部蒙旗土地,自清末委派大臣贻谷办理放垦之后,历被政府视为生财之道,继续垦地敛租。至是复在原“督办垦务公所”、“
见“旱金莲”(1079页)。
即“宇文丘不勤”(901页)。
1696—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乌雅氏。雍正十年(1732),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历官员外郎、郎中、江宁知府等。乾隆二十年(1755),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台湾。二十二年,擢镶黄旗汉军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