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
契丹中央官署名。辽太祖天赞五年(926),契丹灭渤海后,对渤海实行“因俗而治”的特殊政策,在中央置“渤海帐司”,掌渤海王族事务。据《辽史·百官志》,属北面诸族帐官。官职有“渤海宰相”、“渤海太保”、“
即“吾古孙”(1046页)。
藏语音译,意为“差奴”。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囊生”相似,无任何生产资料,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支差的人)、堆穷(小户)以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贞元元年(1153)以燕京路改置,治所在中都大兴府(今北京城西南)。辖有大兴府和平州、雄州、保州三节度使州及通州、蓟州、易州、涿州、顺州、滦州、霸州、安州、遂州、安肃州等十刺史州。府
明贵州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普安路军民总管府,彝族首领金龙任军民总管府怀远大将军,又晋曲靖宣慰司宣慰使。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普安路为府,授适恭为世袭土知府。死后由普旦继袭。永
宋代大理国名产。又称云南刀。当时即闻名全国。《桂海虞衡志》称其“铁青黑,沉沉不錎,南人最贵之,以象皮为鞘,朱之,上亦画犀毗花文。一鞘两室,各函一刀。靶以皮条缠束,贵人以金银丝”。《岭外代答》卷6云:“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860—890唐末将领。字崇远。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代北行营节度使、阴山府都督※李国昌侄,朔州刺史李德成子。少善骑射。中和二年(882),随从兄雁门节度使李克用,任奉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