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尔
见“异密”(932页)。
见“异密”(932页)。
①(?—1300)元朝官员。回回人。祖居西域,移居太原。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中书译史从平章政事赛典赤经略川、陕。十一年(1274,一作十二年),署云南行省幕官,安抚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有功。十四年
1896—1941民国时期新疆政治活动家。新疆哈密人。维吾尔族。1912年参加铁木耳领导的第一次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失败后去北疆和阿富汗游历、经商。不久返回哈密,任王府卫队副队长。1931年率队参加
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英军侵入西藏,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遂筹开垦实边,练兵,以资抵御。光绪三十年(1904),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经理川边。巴塘正、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
即“杨岳斌”(975页)。
哈尼族土司。隶临安府。因所属三部之一名教化山,故又称为教化山部。明天启《滇志》: “教化三部长官土官荞乍,和泥人,洪武(1368—1398)中授副长官,传至张泽未袭,土舍张德胜用事,子张明听袭。”道光
即“东瓯”(507页)。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
参见“咪曼”(1646页)。
见“阿会部”(1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