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古伯
见“捏古伯”(1854页)。
见“捏古伯”(1854页)。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177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弟纳扎尔玛穆特之曾孙,※渥巴锡族弟。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其祖父乌巴什多尔济曾于雍正九年(1731)遣使赴西藏礼佛。乾隆三十五年(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等地傣族土司辖区内的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或乡,大小不一,小的辖四五寨,大的10余寨。设㽘头一人,负责下达土司命令和各种粮款差役的摊派,并有权处理辖区内公共事务。由
即“美川王”(1761页)。
见“耶律弘古”(1308页)。
明代建州女真※长白山部所属三部之一,又称鸭绿江路。因沿鸭绿江居住,故名。地当佟佳江(今浑江)以东与鸭绿江合流以西附近上游左岸地区,约在今吉林省辑安、塔甸(长白朝鲜自治县)等县境。以农猎为生。明万历十九
见“宝丰社”(1522页)。
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正德七年(1512)与汉族张番坛、李四仔等领导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大帽山畲、汉人民起义,集众数千人。起义军以游击战术,攻陷福建建宁、宁化、石城、万安诸县。明朝政府派南赣巡抚都
见“令支”(578页)。
西羌的一支。原居湟水流域,与先零羌并为强部,西汉后期屡侵犯烧当羌,掠夺财物。东汉初年,先零羌为汉来歙等击败后,其部亦衰败。建初元年(公元76年),以汉安夷县吏略妻种羌妇,吏为其夫所杀,安夷县长宗延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