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布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身隶属关系不变。还清债务者可脱离主人。民主改革后废除。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身隶属关系不变。还清债务者可脱离主人。民主改革后废除。
见“长昂”(364页)。
见“拓跋濬”(1359页)。
西夏佛寺。仁宗乾祐二十年(1189)为仁宗即位五十周年印施《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延请宗律国师、净戒国师、大乘玄密国师、禅法师在此作大法会,凡十昼夜,施食、诵咒、读经、饭僧、济贫、释囚,散发4种佛
唐代※黠戛斯首领。“俟利发”为官号,职位极崇,掌一方军权。初受薛延陀制约,薛延陀被灭后,于唐贞观二十二年(648),亲至长安(今西安),受到唐太宗殊遇,设宴欢迎,热情款待。在酒宴上,向唐太宗请封,表示
见“粆离尀”(1944页)。
清代六部侍郎。参见“阿礼哈昂邦”(1235页)。
见“树洛干”(1577页)。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①族名旧时西部纳西族的自称。纳西族居住在云南西北和四川西南金沙江上游地带,略以长江第一湾流至东经100°4′处,自北而南分作东西两个区域。称谓颇多,大体东部的称为“公些”,西部的称为“纳西”。“纳”,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礼宾官,管理司署府内的布置,接待宾客,负责烟茶招待等。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4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