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路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北部。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其长官遣使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司子霍则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物。正统三年(1438)十二月,土官舍人兴布遣岑玘等来朝入贡,依例回赐。十二年(1447)二月,头目吉笑等赴京师进贡,赐以彩币。长官由该族首领充任,世代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北部。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其长官遣使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司子霍则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物。正统三年(1438)十二月,土官舍人兴布遣岑玘等来朝入贡,依例回赐。十二年(1447)二月,头目吉笑等赴京师进贡,赐以彩币。长官由该族首领充任,世代袭替。
清代对散处山野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的称呼。亦作“雅发哈俄伦春”。“雅发罕”,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因其出猎少马多步行,故称,以区别于被调充驻防骑兵之※“摩凌阿(骑马的)鄂伦春”。后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元、明、清三朝主管接待边疆少数民族及外国使臣之机构。元至元九年(1272) (一说十三年,1276,误)十月置。前身为唐四方馆。初时置时废,不常设。元贞元年(1295),定以礼部尚书兼领馆事后,遂成定
西夏景宗李元昊年号,1038—1048年,凡11年。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
西汉时西域内属诸国的总称。《后汉书·西域传》:“武帝时,西域内属有三十六国,汉为置使者校尉领护之,宣帝改曰都护”。其地皆在匈奴之西,乌孙之南,玉门以西,葱岭以东。东汉荀悦《汉纪》分之为27小国、9个次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匈奴大将。汉武帝征和三年(前90),以汉遣贰师将军李广利等统军攻匈奴,受狐鹿姑单于命,与左右呼知王将2万余骑拦截汉重合侯莽通(马通)所率汉军于天山。见汉军势强,不战而退。
见“慕容盛”(2439页)。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暴动。金山(今阿尔泰山)一带蒙古牧民,因不堪忍受封建主奴役和剥削,在全国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于至正十三年(1353)发动反封建斗争,八月,击杀前往镇压的诸王只儿哈郎,后不知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