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人※张忻撰。此书旨在考释伊斯兰教本末:“以教天下万世”。收有不少汉文载籍中与伊斯兰教有关的记载。早佚。今存有其《自序》1篇,作于崇祯七年(1634),收入清人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
蒙古国时期汉人地主武装之一。金永清(今河北永清)人史伦以侠义著称,死后,河朔诸郡结清乐社40余,近千人,岁供其像祀之。元太祖八年(1213),其曾孙史天倪归降蒙古军,任万户,选壮勇万人为义兵,号清乐军
见“建平蛮”(1542页)。
书名。亦称《越绝记》。作者为谁说法不一:一说子贡或子胥所撰;一说东汉袁康所撰;也有人认为非一人一时所作。原书为16卷25篇,现存15卷19篇。记述吴、越两国的山川地理、建置、都邑、封官授爵、人物事迹等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豆留䩭领部而得名。晋太元十四年(389),豆留䩭与叱豆浑及南丘鹿结、休官曷呼奴、卢水尉地跋等率众降西秦乞伏乾归,被授予官爵。参见“陇
即“斛律”(2084页)。
清光绪三十年(1904),因政府强迫农民补交沙荒地税粮,河南开封府东乡治台村回族农民李元庆等10人,被群众推举,向开封知县孔凡浩请愿,要求免征,孔凡浩佯称上报,一面暗中对抗粮群众实行分化瓦解。九月二十
见“蒲速”(2319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1183金大臣。海陵王赐名邦基。渤海人。大氏。熙宗时,为寝殿小底(内侍),权近侍局直长,备受亲信,掌管宫殿符钥,自由出入宫禁。皇统九年(1149),因无故被熙宗杖笞,怀怨,与右丞相完颜亮同谋弑熙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