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密里
即“哈密”(1630页)。
即“哈密”(1630页)。
独龙族传说中的始祖。独龙族《创世纪》称:洪水泛滥,仅存兄阿波和妹阿朋二人,居于卡窝卡甫神山。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兄妹成婚。为避免天神归罪,向天神发誓祷告,若将一筒清水倒出,能变成江水,就表示已取得天神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孛述鲁、不术鲁。居内吉河(松花江下游一支流)、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长城以内。后改汉姓曰鲁,有的也改姓范或花。
?—175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乌雅氏。初任护军校、内务府主事、郎中。雍正八年(1730),擢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管户部三库。九年(1731),授内大臣。同直隶总督李卫巡视浙江海塘工程,疏言改筑之法
?—525北魏宗室。字伯僬,小字夜叉。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继子。宣武帝元恪时,任员外郎。娶灵太后妹为妻,及太后临朝,授通直散骑侍郎。妻被封为新平郡君,迁冯翊郡君,任女侍中。威势日盛,历迁散骑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豁里。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地区。因与秃麻部错杂而居,故常并称火里秃麻。蒙古国建立后,与秃麻部一起降附成吉思汗。元代,火里秃麻为太仆寺所属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见“俺答汗”(1884页)。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驻错那、门隅的财粮机构之一。19世纪中叶设置。驻错宗的亚马荣村。其下分设四个派出机构,即达旺、江卡、升隆和勒布。哲康主事官,称“哲殊”(官商)或“冲巴”(商人)。分机构主事官员分称“
参见“傣语”(2243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是奴隶中最低下的阶层,又译称“奴下奴之奴”,是“庸部”奴隶三等级“更”、“扬更”及“宁更”中的最低下者。无人身自由,完全隶属于奴隶主,任主人驱使、赠赐和买卖,无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