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畴
即“泰赤乌”(1800页)。
即“泰赤乌”(1800页)。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洮儿河北岸。古东室韦地。明属泰宁卫。清为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牧地。清宣统二年(1910),以该旗北段垦地置镇东县,治南叉干挠,隶洮南府。1947年与赍北县合并为镇赍县。
书名。为研究吐蕃在新疆所留木简文书的专著。英文书名为:《Tibetan Liter-afy Terts and Documcents Concerning ChineseTurkestan》, 英托玛
即“可敦”(491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泰定四年(1327),阔不花始受封。其侄蛮蛮于至正十六年(1356)袭封。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赛音诺颜部24旗会盟于齐齐尔里克地方而得名。东界土谢图汗部,南临大漠,西与北接札萨克图汗部。为喀尔喀蒙古中路。地兼耕牧,有矿产及盐池。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伦办
即“突地稽”(1758页)。
见“乃蛮”(37页)。
见“上京”(114页)。
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窝阔台灭金时尤著。当时贵族,将校所掠占的俘奴,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占有者称“使长”,被占有者属于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处”。班禅拉让所属两个部门之一,类似前藏仔康。由四品僧俗官员管理,下辖:古松马嘎,即警卫营;骑惹,专管骡马草料,由俗官充任者名骑本钦波;涅仓,专管征收粮税,发放官员薪俸、喇嘛口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