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西晋时宇文部首领。出于辽东塞外。《北史》、《魏书》称其系出匈奴,先世为南单于远支,世为东部大人;《资治通鉴》称之为鲜卑宇文氏。今人研究认为系鲜卑化的匈奴人。晋惠帝元康三年(293),兄宇文莫槐被杀后,
758—793渤海国公主。第三世王※大钦茂第四女,名佚。此为谥号。早年受女师之教,“敦诗悦礼”,大钦茂大兴五十六年(唐贞元九年,793)死,享年36岁。葬于今吉林省和龙县龙头山,其墓1980年10月被
娘娘神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患伤寒、发热及身上长红斑点,皆祈祷此神保佑。其来源传说,同“额古都娘娘”(2535页)。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生于阿柔曲多果尔部落。7岁出家。道光元年(1821),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拜贺尔·洛桑贡布格西、嘉赛经师洛桑年扎等为师。八年(1828),由策却林寺益喜旦增授比丘戒。返回家
见“卜鲁卫”(20页)。
春秋时长狄与卫国之间的一次战争。周襄王二十四年(前628),以赤狄潞氏为首的赤狄、白狄、长狄、众狄等北狄联盟发生内乱并分裂。周顷王三年(前616),长狄不满赤狄的役使脱离赤狄,同时进击齐、鲁,被鲁叔孙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噶齐特氏。世居罗豁迈兰地方。崇德七年(1642),随军围明锦州,以步战两次攻入敌营。八年,随大将军贝勒阿巴泰征明,用云梯攻临清州,奋勇先登,遂克其城,因功赐“巴图鲁”号,授牛录
明朝制定的明蒙互市法规。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宣府、大同至甘肃边塞开设十余处马市。为确保互市的顺利进行,明朝特制订此法规,令边臣执行。规定
见“广宁府路”(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