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豪杨氏的称号之一。始于武都国君杨文度,南朝宋元徽元年(473),自立为武兴王。昇明元年(477)十二月,杨文弘屯武兴(今陕西略阳县),继为武兴王,史称武兴国。齐永明十年(492),
见“塔喇海台吉”(2163页)。
见“完颜雍”(1147页)。
?—1758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字文子。西噜特氏。议政大臣宪德子。乾隆十年(1745)进士,授庶吉士。十五年(1750),充日讲起居注官,历任侍讲学士、广西乡试副考官、祭酒。出任提督河南学政。十六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一年(1746)置,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子多尔济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与前左翼头旗共辖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柴集河(今沙珠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444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太宗明元帝※拓跋嗣次子,母慕容氏。少有才干,为父钟爱。泰常七年(422),封乐平王,拜车骑大将军,改骠骑大将军。太延元年(435),与镇东大将军徒河屈垣率军4万伐北燕,
见“阿里三围”(1223页)。
约1684—1753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东科尔呼图克图五世。生于青海尖扎县。随察罕诺门罕出家受具足戒。雍正元年(1723),青海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举兵反清,因喇嘛同情,寺庙遭到破坏,避居于叶尔
即“段实”(1694页)。【信苴宝】 即“段宝”(16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