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恩古包”。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是一组合神,包括阿鲁狄达力(雷神)、毛鲁开依达力(旋风神)、根球鲁阿狄尔(风神)。传说若触犯此3神,会得不同的病:凡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见“陈大六”(1257页)。
?—1798或1799中亚霍罕首领。一译纳拉帕塔、那尔巴图。乌兹别克族。额尔德尼伯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额尔德尼伯克死,袭替。在任期间,为抑制豪强,命子弟为各城阿奇木,加强集权统治。阳顺清朝
鲜卑拓跋部首领。亦作豫邻。东汉初,先祖拓跋推寅率部从大兴安岭北段嗄仙洞一带南迁至大泽(今呼伦池)附近。中经6位酋帅,约至东汉桓、灵帝年间(146—189),继拓跋侩为酋帅。除亲自统率的部分属众外,“七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政府中管理库藏及财物收支的机构※拉恰和※孜恰的称谓。拉恰设在大昭寺内;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位于布达拉山上,“孜”即山上之意。两机构的主管官均称“强佐第巴”。因它们是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中握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