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语音译,意为“灵轿”。即木制轿式寿材。旧时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土族葬具。人死后,用其抬至火葬地,将尸体面西置于事先用120片土石块砌成的火化炉灶上,砸碎斡东,以柏树枝点火焚化之。制作精致,尤以老年人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见“冷格里”(1119页)。
我国自称尔苏的藏族中一部分人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尔苏语称之为“扎拉玛”。传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越西、冕宁,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等地。沙巴文是尔苏人中从事宗教活动的沙巴们使用的图画文字。沙巴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格依,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伊克噶札尔阿齐图山,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右末旗界;南至乌兰陀罗海,接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巴颜哈喇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有佐领8。会盟于克鲁伦
?—1648清代蒙古王公。翁牛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郡王逊杜棱从子。初为喀喇齐哩克部台吉。天聪六年(1632)遣台吉阿喇纳诺木齐从征察哈尔部。七年,向后金贡驼马。
参见“梅伦章京”(1979页)。
见“喝盏”(2204页)。
哈尼族传说中祖先的发祥地。据哀牢山区墨山、红河、元阳、绿春一带哈尼族传说,其先民原游牧于遥远北方一条江边的“努美阿玛”平原,后逐渐向南迁徙,分布于现今滇南等地。然其地望不详。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