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惠。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即“钦察”①(1667页)。
湖名。藏语音译,意为“天湖”,蒙语称“腾格里海”。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以北当雄县和班戈县间。面积1993平方公里,有波曲等水注入其间,为西藏第一大湖,全国第二大咸水湖,亦是著名佛教圣地之一。
(?—1677或1676、1680)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号车臣,故又称鄂齐尔图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拜巴噶斯长子。清崇德五年(1640)嗣位。与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珲台吉同为四卫拉特“共主”,被
金代山名。参见“镇安公”(2510页)。
满族旧时礼节,此礼多用于至爱亲朋重逢或分别之时。流行于东北满族地区。行礼时,无论男女,均抱腰接面,以示隆重。此俗形成较早,《满文老挡·太祖期》和《建州闻见录》中有记载。清中期以后,渐觉此礼不甚雅观,逐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西夏文译汉文兵书。为曹操、李筌、杜牧注。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1.5×14.5厘米。残存101面。版口印“孙子中”或“孙子下”及页码。正文单行大字,面7行,行12或13字,行间有竖线。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黄河边多哇雅日昂地方。26岁在夏琼寺吉哇公所当磨房工,被称花子班第。29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2年之久,熟记全部所教经论。又在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前聆听五部大论之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