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裔
见“萧匹敌”(1992页)。
见“萧匹敌”(1992页)。
见“消奴部”(1933页)。
渤海王国大臣。官殿中寺少令。后梁开平二年(908)正月,奉末王※大諲譔之命朝贡后梁,获后梁加爵秩,赐金帛,返归。
见“赫连勃勃”(2423页)。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见“穆特菲勒”(256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瑚埒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合林河流域。
唐代南诏政治区划之一。亦称开南节度。为南诏新拓区,治银生城(今云南景东),命大军将任节度使,兼管军事及行政。辖区包括哀牢山和澜沧江中游之间的地带以及澜沧江下游今西双版纳地区。《云南志》(《蛮书》)载其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赖罗义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户撒。清初废为勐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
见“前赵”。(17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