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国
即“震国”(2490页)。
即“震国”(2490页)。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椒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永兴西北。辽灭渤海后,其民与椒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并为一县,以其名称之,上置耀州(治所在今辽宁营口县北岳州城)统之。
即“祐世隆”(1766页)。
参见“锡伯族”(2364页)。
金猛安谋克部女真户所纳赋税名。亦称“牛具税”。仅在女真族中实行。汉人和契丹人中无此税。即从牛头地所征的地税。女真族在建立金朝前土地公有,并无赋税。建国后,根据女真族聚族而居的实际情况,在猛安谋克的正户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泰定二年(1325),泰定帝岳父弘吉刺部火里兀察儿(又作斡留察儿)受封。
1772—1826中国伊斯兰教北庄门宦创始人。经名豪木钗。甘肃东乡(今甘肃东乡族自治县)人。东乡族。出身农民家庭。幼时在清真寺念经,后在河州城(今甘肃临夏)八坊老王寺攻读阿拉伯文,学识出众。初在东乡地
?—1688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车臣汗※诺尔布子。康熙二十年(1681),随父向清朝入贡。二十六年(1687),继父位嗣车臣汗。驻牧克鲁伦河北巴颜乌兰。次年卒,清遣侍卫阿南达往赙,时准噶尔
藏语音译,意为“官长”。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村寨统领兵丁者的称谓。一般每村寨一人,大寨二人,小寨由寨首兼任。非世袭。由“格波”(长老)推荐,经“洪布”(土官)任命勇敢作战,善于指挥,有军事才干者充当。
?—1676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齐墨特氏,世居喀喇沁地方。顺治五年(1648),从征江西叛将金声桓,攻南昌府,先登克城,以功赐“巴图鲁”名号,授二等轻车都尉。七年(1650),恩诏加授一等轻车都尉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