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思登
见“八思巴”(25页)。
见“八思巴”(25页)。
元代管理诸路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取南宋各地,曾先后设置诸路之释教总摄、总统等僧官。二十八
①蓝帐汗国建立者。蒙古孛儿只斤氏。※术赤之子,钦察汗※拔都弟。拖雷监国二年(1229)遵成吉思汗遗命,与诸王拥戴窝阔台即汗位。太宗七年(1235),随拔都参加※“长子西征”,深入欧洲中部。十三年(12
宋代古州领主。古州(今贵州榕江)人。西南溪洞少数民族大姓豪富,史称“古州向氏”。至道二年(996),宋赐以古州刺史印。大中祥符元年(1008)三月,加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天禧四年(1020),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侗族地区独特的建筑物。又名“古楼”、“楼”、“百”。因楼内置鼓得名。明代已出现,今存者多分布于黎平、榕江、三江、通道、龙胜等县,均系清代所建。多位于寨子中央,为群众聚众议事、交流集会和夏夜纳凉之所。高
新疆伊斯兰教上层首领自称。一译和卓木、霍加、噶查。维吾尔语,译言“圣裔”。有两种派系:一为色伊提·阿塔系,拥有哈里发后裔证书。一为赘巴尔系,其证书已散失,完全依靠传说和声望树立身份,自称为哈里发阿布别
宋代云南大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高方后嗣。高方助段思平灭杨氏大义宁国建大理国有功,被封为岳侯,世领巨桥(今云南昆阳),高氏遂成为大理国仅次于段氏的贵族和权臣,且权势日重。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约延载元年(694)后,取代※阿史那仆罗为可汗,因“无惠下之才,恩义素绝”(《新唐书·郭元振传》)亦未获十姓部众拥戴而失位。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尔珲山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阿剌山等4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波谢特湾、图们江北乌尔珲山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