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抢婚

抢婚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半强制手段,迫使某些不愿离开母家的妇女移居夫方。原始社会末至奴隶社会阶段,部落首领和奴隶主视妇女为重要财产,在对外战争中大量抢掠妇女,美者留作妾,其余赐予下属或士兵,以增殖人口。有学者称此为“师婚”,实即抢婚形式之一种。据古籍载:乌桓、肃慎、西戎、吐谷浑、室韦、瑶、爨、僰等少数民族,皆有抢婚习俗。20世纪40年代残存于我国少数民族中的抢婚,大致有三类:其一为抢掠婚。男子看中某女后,邀男伴掠女为妻,迫使女子和家人接受既成事实,然后补交聘礼。其二为偷婚和拉婚。前者是男女双方相爱后,女方父母反对,女子私约情人偷跑成婚;后者是由双方父母包办订亲,女子反对,女家协助男方将姑娘拉走。其三为佯抢婚。即双方家庭与当事人均已同意,由于承袭古风古俗,或因男方家贫,无力操办婚事,采用抢婚形式结成合法夫妻。以上婚俗不同程度残存于土、瑶、侗、壮、苗、布依、水、羌、彝、白、傣、景颇、傈僳、纳西、哈尼、阿昌、僜人、珞巴、赫哲、蒙古、鄂温克、鄂伦春、朝鲜、东乡等族中。惟某些民族已不准抢少女,只许抢寡妇,否则将引起纠纷甚至械斗。此外,高山、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等族的婚礼,也留有古代抢婚的痕迹。过去,抢婚曾被某些统治阶级利用,以掠夺年轻美貌的平民姑娘为妾。关于抢婚的起源,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是氏族社会初期男子显示英雄行为的产物。

猜你喜欢

  • 环州蛮

    唐宋之际环州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曾发生“环州起义”,详见该条(1277页)。

  • 仆散端

    ?—1217金大臣。本名七斤。中都路(治今北京市)火鲁虎必剌猛安人。女真族。仆散氏。初充护卫、历迁太子仆正、海陵王子滕王府长史、宿直将军、邳州刺史、尚厩局副使、右卫将军。明昌元年(1190),金章宗即

  • 乌尔衮

    ①(?—1697)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又作鄂勒衮。绰罗斯氏。杜尔伯特首领阿勒达尔台什子。康熙二十九年(1690),从准噶尔部噶尔丹进犯乌兰布通,兵败,率众三百余走图拉河界。三十六年(1697)

  • 白叠布

    古代滇西地区哀牢夷及金齿族先民以木棉为主要原料制作的纺织品。亦作“百叠”、“帛叠”。始见于《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称是金齿的一种主要纺织品,“坚厚缜密,颇类丝绸,土人无贵贱者服之

  • 山东东路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金初以宋京东东路改置,治所在益都(今山东益都县)。辖有益都、济南2府,密州、莱州2节镇州,沂州、棣州2防御州,潍州、滨州、海州、莒州、淄州、登州、宁海州7刺史州。各府州共领有53县,

  • 宫卫骑军

    契丹王朝的一种军队。为皇室特殊警卫队。开国初期,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为加强皇权的亲卫力量创※宫卫制(斡鲁朵),是为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称:“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分州县,析部族,

  • 捷连乌特

    见“特楞古特”(1874页)。

  • 俺卜罗万户

    详见“羊卓万户”(890页)。

  • 武成

    北周世宗明帝宇文毓年号。559—560年,凡2年。

  • 建安州都督府

    见“建安城”①(15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