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1886—1943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承恩子。民国十六年(1927),父卒,继为宣慰使。与民国政府所派流官柯树勋共管地方政权,区县与土司并存,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
唐羁縻府名。岭南西道最高羁縻衙署。贞元年间(785—805)置,治所在邕州(今广西南宁)。初辖个羁縻26,个羁縻州。为峒僚人(今壮族先民,在越南称岱族或侬族)聚居区,属侬峒、黄峒者多。以其首领为都督、
即“广慧寺”(132页)。
?—681东突厥反唐首领之一。又作温傅、温傅可汗。原为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首领。调露元年(679)十月,联合※阿史德奉职率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部众反唐,拥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24州突厥部众皆从之,众至
?—1670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八世孙,阿津泰子。崇德三年(1638),遣使朝觐清朝。七年(1642),随额璘臣及大扎木素贡驼马。顺治六年(1649),拒附大扎木
清代光禄寺负责煎熬乳茶的执事人。寺置数人,原设“熬茶蒙古”亦数人。※拜唐阿(执事人),以八旗子弟充。拨入该寺者,专以熬煎乳茶,故称。光禄寺茶汤,饮尽天下客、官场人,享有世誉,故时人以合咏云:光禄寺茶汤
1860—1918清末民初蒙古族学者。字巨川、孟匡。广西桂林人。九世祖忽必烈后裔,云南梁王之后。清乾隆年间其曾祖梁堂始迁广西,遂为桂林人。9岁其父梁承光逝世,家境日渐贫苦,母训读甚严。20岁即出为塾师
见“回离保”(78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东部。札萨克驻恩马图坡,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元时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奥巴弟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