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负责管理,故租地者必须向对方妇女提出,地租多为实物,一般包括有酒、鸡、小猪和米等,称“在马”。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负责管理,故租地者必须向对方妇女提出,地租多为实物,一般包括有酒、鸡、小猪和米等,称“在马”。
见“壶”(2091页)。
北魏宗室。字太原。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子推次子。以左卫将军从孝文帝南征,封饶阳男。景明(500—503)时,出任镇军将军、冀州刺史。为诸胡造籍,又令征税以充军用。胡人告之,遂坐除名,后昭雪为中
中国古族名。又称羯胡。是入塞匈奴十九种中羌渠种之后裔。一说源于小月氏,曾附属匈奴。魏晋时,分布于上党郡(今山西潞城附近各县),以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氏为最著。其人高鼻、深目、多须。分成
解放前新疆旧土尔扈特南部落王公、四旗盟长。一称“满汉王”。巴彦蒙库之子。1岁时父死,袭位。由叔父多布栋策楞车敏(多活佛)代理政务。1930年,与喀喇沁部札萨克亲王贡桑诺尔布女乌静彬结婚。同年亲自主持盟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
?—676吐蕃赞普。又作赤芒松芒赞、芒伦芒赞或芒赞。650—676年在位。吐蕃王朝建立者※松赞干布孙,贡日贡赞(即贡松贡赞)之子,母阔久木杰赤格迪夏,吐谷浑族。唐永徽元年(650),松赞干布卒,其父先
见“唐括部”(1924页)。
明末对回族抗清将领羽凤麒、撒之浮、马成祖3人之誉称。三者均南京人。成化年间(1465—1487),3人奉调两广镇压苗瑶起义。留镇广州,授四卫指挥使。清兵入关后,南明永历帝,加授3人为都督同知。顺治七年
?—1748清朝将领。四川西昌人。回族。由行伍出师西藏,累功至署守备参营将事。乾隆十二年(1747),随川陕总督张广泗等出征金川,设伏攻克色底碉。次年又随任举再征,连克牛厂、乌撒山、石碉木城,色尔力石
用狍皮制作的被子,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为旧时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族猎民传统用被。各族因言语差异分别称、※“南特奥拉特”、※“乌鲁达”、※“那斯胡里萨”。详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