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又称茂隆银厂。清乾隆(1736—1795)初由云南省石屏县汉人吴尚贤在阿佤山西北部的班洪、班老一带开办的大型银矿。周围百余里,矿工二三万(有说十余万)大都为招募的贫苦汉人,每年向清政府纳税银数千两。矿
①族名。哈尼族自称。康熙《新平县志》卷2“新化州风俗”、道光《新平县志》卷6“土司附种人”、雍正《景东府志》卷3、乾隆《开化府志》卷9等,均记有当地称为“喇乌”的生产生活情况。近代哈尼族中仍有一部分称
封爵名。西秦,系十六国之一。淝水之战后,陇西鲜卑贵族乞伏国仁于晋太元十年(385)称大单于。其弟乞伏乾归嗣立,于更始元年(409)改称秦王,史称西秦。占有今甘肃西南部。北魏神䴥四年(43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中色奇奉诏定。由齐齐哈尔城中卜奎站起,西南50里至特木德赫,75里至温托次,75里至多鼐,75里至塔尔哈,67里至古鲁,55里至乌兰诺尔,45里至茂兴。雍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北魏将领。亦作乙弗莫瓌。代郡人。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其先人世统部落,为吐谷浑支族乙弗部渠帅。太武帝(423—452年在位)时,奉父乙匹知命入贡。被帝留于平城。善骑射,能手格猛兽。尚太武帝女上谷公主
渤海王国置。为鄚颉府依郭州。仅知领粤喜、万安2县。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境,但亦有他说:或说在该省五常县,一说在今辽宁昌图县西北八面城,旧有笼统指在辽宁开原县东北或吉林省柳河县西。辽灭渤海后州县皆
匈奴官名。分左右。是单于重要辅臣,为※“六角”之一。位在左右温禺鞮王之下,多由单于子弟充任,依次第也可承袭单于位。晋代作渐尚王,为十六王之一,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左右朔方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