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尔哇
土族语音译。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觉哈撒尕尔哇、吉桑尕尔哇、浪加尕尔哇。均为土族僧官,师徒相袭,俗家不能充任。职司为管理各自所在地之寺院、经堂,只有一部分土地,不管辖百姓。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土族语音译。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觉哈撒尕尔哇、吉桑尕尔哇、浪加尕尔哇。均为土族僧官,师徒相袭,俗家不能充任。职司为管理各自所在地之寺院、经堂,只有一部分土地,不管辖百姓。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参见“雅”(1774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魏书·西域传》作弗敌沙。《大唐西域记》作钵铎创那。《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作钵创那。《新唐书·地理志》作拔特山。《册府元龟》作勃特山。《往五天竺传》作蒲持(特)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译永邵卜、应绍不、雍谢布等。属※右翼三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元代的云需府。据《皇明北虏考》等汉籍载,该万户由十营组成,称阿速(阿苏特)、哈剌嗔(喀喇沁)、舍奴郎、孛来(布里雅特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雍正六年(1728),由颇罗鼐保奏,授噶伦。乾隆九年(1744),因办理准噶尔部入藏熬茶(礼佛)有功,赏札萨克头等台吉。十六年(1751),于各要隘处派兵严防准噶尔。次年,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金代牌符。又称递牌。初,女真人尚无文字,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至完颜杨割(盈歌,1053—1103在位)时,采用完颜阿骨打建议,禁诸部擅制牌号,自是号令乃一。完颜阿骨打建国后于收国二年(1116)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塔城。有维吾尔等族村庄9处、12驿站、6卡伦,额鲁特部、察哈尔部10牛录、旧土尔扈特部14牛录、哈萨克柯勒依等4部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塔城左翼副都
藏族部落名。亦称阿拉克硕。在青海玉树境内,牧地横跨子曲河南北。百户驻龙喜寺,下辖百长部落19个,为玉树较早部落之一。明末清初,归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管辖,亲王达什巴图尔曾赠该部头人台吉爵位,并颁文册,划定
?—1511哈萨克汗。又译木伦都克汗,一作巴兰杜克汗、巴兰都黑汗。※克拉依汗子。1480—1511年(一说1488—1509)在位。为争夺锡尔河流域诸城,与月即别(乌兹别克)汗穆罕默德·昔班尼长期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