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
为“乞颜”的复数。见“乞颜”(122页)。
广西南丹瑶区土司统治时的基层组织。传说瑶族最早迁入南丹时,聚居在八圩、关东(今大瑶寨)、哩乌(今瑶里)、岜地,形成四个部落。土司势力浸入瑶区后,基层设亭进行统治,故名。后人对四亭所在地说法不一:有说是
书名。清代徐家干撰。1卷。光绪四年(1878)成书。主要记载贵州东南部地理、苗民习俗、语言、生产以及咸丰、同治年间张秀眉率领苗民起义之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及苗族史之重要参考资料。有《黔南丛书》本、上海古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古州名。西晋永嘉元年(307),分荆州湘中诸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晋咸和三年(328)废,义熙八年(412)复置,十二年又废。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复置,元嘉八年(431)废,十七年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清代西北地区驿道。共20处。起乌里雅苏台城,一、华硕罗图,二、舒鲁克,三、特木尔图,四、达罕德勒,五、呼吉尔图,六、阿鲁吉尔嘎朗图,七、乌布尔吉尔嘎朗图,八、乌兰本巴图,九、霍博尔,十、扎克,十一、拜
见“李胡争立”(1045页)。
有称“西蛮夷校尉”。晋时于蜀地设置治理少数民族的职官。晋时益州一带之羌夷“叛服无常”,朝廷为了更有效地镇摄和管理当地少数民族,故设其职。《华阳国志·大同志》亦载:“以蜀多羌夷,置夷府,以平吴司张牧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