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一作“豆代可汗”,即“社仑”(1171页)。
①见“耶律奴瓜”(1309页)。 ②见“耶律延禧”(1309页)。 ③见“萧孝先”(1994页)。
唐置地方政区名。或简称忽汗州。唐先天二年(713)置。因境内有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得名,又因置于渤海国地区故又曰渤海都督府。辖地初只领有今长白山北麓,牡丹江上中游和松花江上游地区。后东临日本海;西以第
南诏封江河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封金沙江为一渎,祀在罗武部(今云南武定县);封澜沧江为一渎,祀在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封黑惠江(即漾备江,一说即备溪江,或说系打冲
参见“晌”(1867页)。
即“蛮书”(2272页)。
晋代鲜卑段部首领。《晋书》作段就陆眷。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初因乱被卖于渔阳乌丸大人库辱官家为奴,备受凌辱。曾随主至幽州参加诸大人集会。后渔阳饥,受命率众至辽西求食,招诱亡叛,遂至强盛,段部日兴。卒
纳西语音译。汉称“百姓”。旧时云南纳西族封建领主制(土司)地区的农奴等级。在云南宁蒗永宁和四川盐源左所等地,约占总户数的67.4%。由农村公社成员演化而来,被世代束缚在土司分配的份地上,人身依附于土司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喀尔诺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原系察哈尔汗之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亡后,率众430人来归,授一等梅勒章京世职。崇德六年(1641),随清军围明锦州,败明经略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