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见“失里伯”(590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因分布于室韦区域之西部而得名。其位置诸家意见基本一致,只是有详略之别。一般指其在今额尔古纳河流域,一说在呼伦湖(池)至根河一段的额尔古纳河附近,一说还包括黑龙江上游地区。今有人认为,
见“敕勒”(1983页)。
元朝将领。畏兀儿人。八思忽都探花爱忽赤之子。宪宗蒙哥时(1251-1259年在位),受命管理渴密里(今哈密)及曲先(今库车)诸宗藩之地。中统(1260-1264)初,被叛王阿里不哥党浑都海、阿蓝答儿所
清朝大臣。满族。字仁山。以军功历道官。署四川建昌、永宁等道。光绪二十六年(1900),赏副都统衔,充驻藏帮办大臣。逾2年病免。著有《驻藏奏稿》。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水族神祗人物。又作六铎公、略铎。相传为水书之创始人。因通晓汉文,将天干地支、二十八宿、五行相生相克、八卦六爻按水语编成水书。由于被恶神嫉恨陷害烧坏了右手和水书。用左手重新书写,成反字或倒字,故又称反书
?—1864清末贵州回民起义军首领。俗称“三帅主”。贵州盘县人。回族。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咸丰八年(1858)十一月,与张凌翔率领大坡铺回民起义反清,占领普安厅分城亦资孔(盘县分县)、兴义(今安龙)、
碑刻。清光绪(1875—1908)年间于新疆吐鲁番高昌古城出土。碑铭用汉文书写,由中书郎中夏侯粲撰文。共22行,每行47字。上部略有残损,尾记有“监造法师法铠、典作御史索宁”题名。承平三年(445)立
参见“玛木特衣”(9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