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克新
又名甲曲俄。西藏自治区隆子县所辖珞巴族聚居区。为西藏大型的转神山宗教活动※扎日戎哥必经的地域。19世纪末,西藏加玉宗政府加强对塔克新地区的管理,任命珞巴族纳部落的氏族头人充当根布,代其收取差税。按规定,凡年满18岁的男女成年人,每人每年须交5个铜币的人头税,由根布上交加玉宗。其地包括捷德、焦布日、基西、甘木新等村庄。1959年以后,被印军非法占领。
又名甲曲俄。西藏自治区隆子县所辖珞巴族聚居区。为西藏大型的转神山宗教活动※扎日戎哥必经的地域。19世纪末,西藏加玉宗政府加强对塔克新地区的管理,任命珞巴族纳部落的氏族头人充当根布,代其收取差税。按规定,凡年满18岁的男女成年人,每人每年须交5个铜币的人头税,由根布上交加玉宗。其地包括捷德、焦布日、基西、甘木新等村庄。1959年以后,被印军非法占领。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见“耶律佛顶”(1313页)。
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办事的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额设两员,一员由满蒙京官内简放,办理乌里雅苏台等地方事务;一员由喀尔喀四部中的贝勒、贝子中选任,办理喀尔喀四部事务。大臣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国札布哈朗特)
彝语音译,意为“冤家械斗”。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主家支之间的血族复仇。汉语俗称“打冤家”。※兹目和※诺伙贵族集团,利用家支组织的力量进行血族复仇,争夺土地、财物、奴隶,解决婚姻纠纷等。如某人亲属被杀或财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
书名。唐代广西地方志。3卷,今存1卷。唐莫休符撰。休符于唐光化年间(898—901)以俭校散骑侍为融州(今广西融水)刺史。内容记桂林山水及舜祠、双女冢、伏波庙、灵渠、牂牁水(即红水河一西江)等掌故及名
元末明初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名僧。又名三剌喇嘛、海喇嘛。全称海喇嘛桑杰扎西,清代文献译作“桑儿加查实”。藏族。西藏山南卓垅地区人。早年离家至青海湖海心山长期修行,遂有“海喇嘛”之称。后率族迁居碾伯南川。
1371—1434明代著名航海家。本姓马,小字三保(或作三宝)。云南昆阳(今属昆明市晋宁县)人。回族。元代政治家、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后裔。世代信奉伊斯兰教,为人正直,乐善好施,深受乡里敬重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伺候别人”、“干零活的人”。源于清乾隆朝,初多为因触犯刑律而受命供役于色勒库尔(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正、副阿奇木伯克及其他地方官吏,从事家务劳动,承担各种差役或当随从、喂马
见“苻登”(13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