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珊
即“嘎山”(2448页)。
即“嘎山”(2448页)。
西秦后主乞伏暮末年号。428—431年,凡4年。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参见“学董制”(1536页)。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
见“乞勒尼卫①”、“乞烈尼卫”(125页)。
赫哲族婚仪习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一带。过去赫哲族结婚,有的将新娘接回后,即进夫家拜天地成婚;同江县一带则新娘被接来后,不马上进夫家,而与陪伴来的兄嫂弟妹等被安置在另一家暂住。当日晚,新郎及其亲友
古代蒙古族屠宰牲畜和野兽的方式。亦称破腹取脏。其起源与蒙古族的宗教信仰及长期生活实践有关。佛教传入之前蒙古族普遍信奉萨满教,他们把动物的头、气管和心肺合称为※只勒都,是动物的灵魂所在,代表整体,不能分
民族名。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称满洲。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以建州、海西女真为核心,吸收散在东北各地女真诸部及其他各族成员而形成的新的民族共同体。其族源可追溯至商、周、秦时的肃慎,汉至两晋时的挹娄,北
明代藏区部落名。居地在今青海循化境。属河州卫。其族人因早即归附明廷,故又被称为“熟番”。隆庆二年(1568),其族受蒙古部抢掠,损失严重。入清后,归青海循化厅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