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前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克河接车臣汗旗界,西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喀喇莽鼐接车臣汗旗界,北至昭莫多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第三子拉布哩之孙色棱达什附清,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克河接车臣汗旗界,西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喀喇莽鼐接车臣汗旗界,北至昭莫多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第三子拉布哩之孙色棱达什附清,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1713清世祖福临之妃。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内蒙古科尔沁贝勒绰尔济之女,※孝惠章皇后妹。顺治十一年(1654),册为妃。康熙十二年(1673),尊封淑惠妃。五十二年(1713)十月卒。
书名。卫拉特蒙古民间长篇英雄史诗。亦作《江嘎尔传》。与《格斯尔》、《玛纳斯》被称为我国游牧民族三大史诗,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学遗产。一般认为其某些篇章产生于原始公社末期或阶级社会初期阶段,最初在“林木中
?—180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完颜氏。副将军查弼之孙。袭世管佐领,兼轻车都尉,累擢建昌总督。乾隆五十三年(1788),擢福州将军,代署总督。嘉庆元年(1796),授总督。四年(1799),署吏部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参见“那曲”(927页)。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即“鸿台吉”(2117页)。
元朝大臣。又译和鲁火孙、和鲁霍孙、火鲁火孙、火礼霍孙。蒙古人。世祖至元五年(1268),任翰林待制兼起居注。九年,谏言选汉官子弟入蒙古字国子学,习蒙古字。十年,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会同馆事,主朝廷咨访,降
?—1758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札萨克一等台吉,※班珠尔多尔济长子。乾隆元年(1736),父卒,次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43),扈从乾隆
见“设”(9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