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察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黄河、湟水、析支河交汇地区)。战国时,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甘肃渭源),诸羌畏秦之威,相率外迁,※无弋爰剑孙印率其种人离开湟水地区,出赐支河曲,
? —公元1年?西汉大臣。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都成侯建章卫尉※金安上孙,长信少府※金涉从弟。初举明经,为太子门大夫。哀帝(前7—前1年在位)即位后,为太中大夫给事中。奉命主持帝祖母傅太后葬送之事,
即“水城旧石器文化遗址”(425页)。
明代北方边陲驿站。在宣府镇(治今河北宣化,为明九边之一)城西10里。暖铺前有亭,“纹梁绣拱,彩绘焕然”。亭后有正厅5间,两庑倍之,亭南为中门,中门之外又有两庑,各3间,前为大门,缭以周垣,植以花木,宏
见“元廓”(232页)。
书名。清刘锦堂撰。16卷。是书系作者于光绪(1875—1908)年间,奉命驻镇新疆的奏折汇编。奏稿起自光绪四年(1878)三月二十四日,止于十五年(1889)二月十五日。内容主要有:一为新疆改为行省经
见“满五索”(2389页)。
?—1833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孟尔底音氏(亦作孟尔丁或莫尔丹)。世居大莫丁屯,隶布特哈正黄旗。世袭佐领。从征廓尔喀收复济咙,因功赐号托默欢巴图鲁。嘉庆二年(1797),从德楞泰镇压川、陕、楚白莲教
见“墨特勤”(25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