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1850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
?—715唐代畲族先民起义首领。广东潮州人。总章二年(669)与族人雷万兴、苗自成等人领导广东潮州、福建南部畲族人民反抗唐王朝的起义。景龙二年(708),与义军首领雷万兴及苗自成子又领导了广东潮州大规
建筑装饰工艺。元末明初出现于甘肃河州(今临夏)回族屯居地区、风格独特的砖雕工艺技术。在甘、宁、青地区久负盛名。多应用于清真寺、拱北(伊斯兰教圣徒之墓)和住宅等建筑物的影壁、障壁、门楼、券门、墀头、脊饰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方基层组织中大头人的管家。一般大头人均有2至3名,由富裕差巴(支差的人)中提升,经土司认可后委任。主要职责是大头人外出时,代管其家务,或跟大头人当随从,遇有战事,须自备
见“投下户”(1058页)、“头下军州”(631页)。
即“鸿台吉”(2117页)。
见“慕容德”(2440页)。
东北古代民族名。来源于挹娄(一说其与肃慎、挹娄为同时并存的部落)。名为“窝集”转音异译,满语意为“森林”或“深山老林”。活动区域史记其在高句丽北,旧肃慎国也,实际前后期略有不同:前期与挹娄同;中期以后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又,辽景宗※彰愍宫下有一瓦里名“奚烈”,故疑“直”于词语为词缀成分。
?—1185金大臣。本名移敌列。虞吕部人。契丹族。移剌(耶律)氏。通契丹、汉字,授尚书省令史,擢右司都事。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兼领契丹、汉字两司都事。世宗大定二年(1162),为真定少尹,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