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提督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军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5员,马步兵944名。光绪十一年(1885)徙喀什噶尔(今喀什),更名喀什噶尔提督。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军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5员,马步兵944名。光绪十一年(1885)徙喀什噶尔(今喀什),更名喀什噶尔提督。
见“迪化”(1427页)。
我国塔吉克族使用的语言,属印欧语系伊朗语族。在中国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使用人口约33000 (1990)。在国外,主要分布在塔吉克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秃剌思。居地在巴儿忽津隘,与巴儿忽、火里等部相毗邻。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蛮传》谓:“劝爽主官人”,即掌管人事、职官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吏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官员※清平官、※酋望、※大军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阿里答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见“速平江卫”(1841页)。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龙朔三年(663)分定襄都督府置。以其首领为都督,职位世袭。侨治朔方(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下辖郁射(郁射施部)、艺失(多地艺失部)、卑失(卑失部)、叱略4州。隶单
见“忽失河卫”(1489页)。
?——1636清初将领。满族。纳喇氏。又作霸奇兰。祖籍伊巴丹(今吉林省伊通河流域)。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期,率属来归,隶镶红旗满洲。屡从太祖出征,战绩卓著。沙岭(今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之役,率五牛录兵